傍晚看到關於同性婚姻的釋憲結果,非常高興。和同事聊了許多,他故意傲嬌地說現在合法有什麼用又沒對象,等要結婚都人老色衰了。我笑,都人老色衰還願意結婚的才更是真愛啊。
辦公室裏是一種很不真實的歡快,讓人有點飄忽。
直到下班走在路上,想起這一路是怎麼走到今天,同性真的可以結婚成家,享有所有平等的權利與保障,突然鼻子一酸哭了出來。
沒經歷過最暗無天日的日子,所有的惡意與痛苦,都是參與運動的時候遇到的,尤其走到現在,看起來越接近制度鬆綁的時刻,人們越是肆無忌憚放縱心裏的魔鬼。同運很艱困,還不時被其他社會運動排擠,認為這不是當前最迫切的事為什麼要站得那麼前面去爭。
即使合法了,社會上那些惡意也不會減少。法律只是底線,能給予最低限度的保障,而所有LGBTQ 族群的尊嚴,在許多人眼裏一文不值,認為他們根本不配得到任何公平的對待。
這一切都令我淚流不止。可我還是很高興。已經走到這一步,未來就還有更大的空間,擁有更多變好的可能。
是真的可以少厭世一點了。
光天化日,我只想所有人都能好好活著,活得像個人。